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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开展“厂中厂”企业“四不两直”督查督导
发布日期:2025-09-16    来源:安全生产基础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持续推进全市“厂中厂”综合治理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压紧压实租赁双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9月12日,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岳军带队赴钟楼区邹区镇开展“厂中厂”企业“四不两直”督查督导,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宏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督查。

督查组一行随机抽查了常州莹鸿电子有限公司,现场查看了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情况,详细了解租赁双方“六个一”责任落实情况,并聚焦“厂中厂”51条重点排查治理事项,对企业责任制落实、危险作业管理、“一键响铃”有效联锁、涉粉区域每日清扫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累计发现各类问题隐患23条。现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交办,并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企业立即开展举一反三对标整改,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督查组强调,“厂中厂”企业风险多样、工艺混杂、人员聚集,特别是存在分层或分割出租、金属冶炼或粉尘涉爆等高风险企业的“厂中厂”,安全风险易叠加增大,租赁双方必须坚决落实好“六个一”责任要求,坚决从源头上管控较大以上风险,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同时,属地乡镇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产业相近、问题相似的“厂中厂”企业进行集中治理,切实提升“厂中厂”综合治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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