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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安监〔2014〕11号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非煤
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金坛、溧阳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4〕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严格排查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因节前突击生产和节后复产而带来的“三违”和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确保我市春节前后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7日

常安监〔2014〕11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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