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和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4〕16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检查验收标准认真组织做好2014年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和检查验收工作。并于8月2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局办公室(人事处)。
联系人:李义东 电话:85683107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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