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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8〕37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有限空间企业扎实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常州市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日

 

常州市冶金等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摸清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底数和现状,建立健全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要求,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范围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工贸行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三、方法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4月底前)。各地要继续摸排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督促企业根据《常州市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手册》的相关要求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工作,制定有限空间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有限空间台账资料,开展有限空间专项培训,在有限空间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开展专项应急演练等。企业应在“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系统”内填写、完善有限空间的信息。于4月30日前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上报市安监局监管一处。

(二)专项执法检查阶段(9月底前)。各辖市、区安监部门要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见附件2),对辖区内所有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酱腌菜、造纸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将执法检查情况(附检查表、执法文书等材料)每月30日前上报市安监局监管一处。

(三)抽查、督查阶段(10月底前)。市安监局对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部分有限空间企业,并对各地区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工作,将其作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年度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市安监局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列为2018年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区要加大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的“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教培训,召开有限空间现场会。各地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工作,在每个乡镇、街道召开现场会,并于7月15日前开展培训情况、召开现场会资料上报市安监局监管一处。

请各地于3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于10月15日之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市安监局监管一处。

联系人:黄斌  联系电话:85683115

附件: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汇总表

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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