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50号)精神,为全面评价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确保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落实,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及分工
(一)评估范围
1.《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市安全生产规划)中期实施情况。
2.各辖市、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
3.中期评估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0日。
(二)评估分工
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解开展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各地区安委办根据《市安全生产规划》分解任务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同时做好本地区的中期评估工作。
二、评估主要内容
围绕《市安全生产规划》主要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三个方面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主要指标部分。对《市安全生产规划》所确定的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指标进行中期统计分析,预测2018年及“十三五”末期进展情况。
(二)主要任务部分。对《市安全生产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主要任务逐项进行总结评估,对涉及的量化目标任务进行统计分析。
(三)重点工程部分。对《市安全生产规划》所确定重点工程从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总结,统计分析项目进展、实施效果、未完成原因等。
三、工作要求
为做好中期评估工作,市安委办将对各地区和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请各单位指定1名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于6月6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市安委办。8月30日前将《市安全生产规划》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市安委办。
联系人:王建东
联系电话:85683125
电子信箱:542933796@qq.com
附件:1.《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分解表
2.《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分解表
3.《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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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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