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党组文件 >> 内容
 
中共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文件
常安监党〔2018〕2号

关于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转作风 敢担当 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各辖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省安监系统开展“纠‘四风’整作风”专项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全市安监系统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安监局党组决定,2018年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转作风、敢担当、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争创一流业绩,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2017年“对标杆、找差距、争一流”活动成效,力争实现“五个新”:

——思想建设有新成效。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肩负的使命,把坚持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推动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中。

——工作作风有新转变。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具体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政令畅通、执行坚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雷厉风行不拖拉,定了就干、干就干好。

——基层基础有新加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指导基层特别是镇(街道、开发区)安监机构健全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创建一批示范化安监办,使基层一线安监人员达到“情况清、要求明、敢说话、善协调”的基本要求。

——队伍素质有新提升。安监干部的业务水平得到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秉公用权,自觉抵制诱惑。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工作局面有新突破。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做到常规工作有亮点、重点工作有创新、难点工作有突破,服务群众有品牌、服务企业有成果。各项工作在市、辖市(区)部门系列和全省安监系统处于第一方阵,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学习讨论,旗帜鲜明讲政治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好新党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方针、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确保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在常州落地生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通过学习讨论、组织生活、党日活动等方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

二是持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按照江苏省《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公务员队伍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7〕435号)的要求,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把职业道德教育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利用“七一”纪念活动和宪法宣誓日,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宪法宣誓活动,强化安监人员的忠诚意识和宪法观念。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法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安监人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三是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大讨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新华社列举的新“四风”十种表现,对号入座查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常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决心推进作风建设。要结合实际开展“五查五看”大讨论:一查思想认识上的差距,看大局意识强不强、工作标准高不高,有没有避难就易、避重就轻等问题;二查工作作风上的差距,看执行力强不强、工作效率高不高,有没有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三查工作效能上的差距,看宗旨观念牢不牢、工作行动快不快,有没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四查工作能力上的差距,看履职能力强不强、创新办法多不多,有没有习惯于老套路、老办法办事,遇到困难能推则推、被动应付等问题;五查纪律执行上的差距,看纪律观念强不强、廉洁自律严不严,有没有顶风违纪、有禁不止,以及工作纪律松弛、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等问题。对于查找出的问题,各级安监部门要列出整改清单,雷厉风行、大刀阔斧抓好整改落实。

(二)转变工作作风,重心下移做表率

一是开展结对服务“三挂钩”。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市安监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三挂钩”活动。市安监局每位领导联系挂钩一个辖市、区安监局,具体指导督促该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帮助协调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每位领导和一个部门(单位)负责人挂钩联系一个镇(街道、开发区)安监办(具体见附件1),指导该安监办开展示范化创建活动,2018年底全市评选一批示范化安监办;每位领导和每个机关中层干部每人结对帮扶1户以上困难群众(具体见附件2),并结对指导1家重点企业。局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一年下基层不少于2个月,驻镇(街道、开发区)安监办现场办公不少于10天。各辖市、区安监局参照市安监局的方式开展结对服务“三挂钩”活动。

二是推进工作方式“三转变”。转变重开会发文、轻跟踪问效的工作方式。克服上级文件一转了之、会议一开了事,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只讲过程不问结果的形式主义。通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日常检查、专项督导、随机抽查等手段,对会议、文件要求进行跟踪问效,狠抓督促督办,问责问效到人。转变重现场检查、轻全面治理的工作方式。日常检查执法,不仅要注重企业现场具体问题隐患的解决,还要督促企业对产生隐患的根源性问题进行分析和延伸,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转变重专项整治、轻长效机制的工作方式。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工作方式,从本级抓起、从本职做起,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长效性,通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具体措施,把以往工作成效巩固下来、坚持下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成效。

三是落实工作作风“三纠正”。纠正工作拖拉、敷衍塞责的工作作风。针对工作上执行力不强,办事拖拉、得过且过等作风,依托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管理系统,把每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把工作推进过程体现到具体时间节点,突出平时绩效考核,定期通报情况,促进工作规范化,提高工作执行力。纠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的工作作风。针对个别干部职工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身岗位职责,处(科)室之间推诿扯皮,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出了问题互相推的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联合纪委派驻纪检组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导、约谈、问责。纠正思想僵化、经验主义的工作作风。针对个别干部职工思想懒惰、观念僵化,安全监管办法不多、措施不硬等问题,引导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创新。上半年推动出台常州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在一些政策措施上有所突破。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学习先进地区的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推动本地区安全监管提质提效。持续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化建设,加大科技兴安力度。

(三)敢于担当负责,求真务实干事业

一是强化敢于担当的思想意识。整个安监系统要善于统筹、敢于担当。各级安监部门承担着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履行着安委办的工作职能,要主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疑难事、积极梳理督促职责不清的扯皮事、认真推进落实综合监管的牵头事,切实纠正动辄把问题归结到国家总局顶层设计不好,把问题向上推、把责任往下移的不良风气。安监系统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敢于担当。敢于喊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做出表率、带好队伍。对于分管的工作该拍板的要拍板、该签字的要签字,敢于给分管的部门出点子、压担子,多当“主攻手”、少当“二传手”。不当端着架子、高高在上的“背手干部”,不当发号施令、纸上谈兵的“挥手干部”,不当推脱工作、躲避责任的“甩手干部”。安监系统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勇于履职、敢于担当。面对困难积极动脑筋,寻求解决办法,不拖拉;服从大局,主动接受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不攀比;敢于接受本职以外的新任务、新挑战,不推托;主动与其他部门(单位)搞好配合,不计较。普通工作人员要立足岗位、敢于担当。不能见异思迁、挑肥拣瘦,而要树立“处处是窗口、人人是形象”的意识,在平凡中坚守、在执着中追求,认真尽职尽责。

二是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要及时学习传达,研究细化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紧紧盯住既定的工作目标,持之以恒地抓落实、见成效。要着力解决出台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的问题;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出台后不落实、不督办、不跟踪问效的问题。对上级下发的不切实际或不可能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及时研究,在职权范围内调整完善,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寻求理解和支持。

三是营造担当负责的机制导向。按照省委《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办发〔2017〕26号)和《常州市关于支持干部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试行)》(常发〔2017〕19号)精神,树立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鲜明导向,树立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鲜明导向。完善机关差别化考核办法,使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不想干事、不干实事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坚决纠正“多做不如少做、少做不如不做”的错误倾向。大力宣传2017年度全市安监系统被国家、省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导向作用,推动全市安监系统形成崇尚创新、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

(四)更新工作理念,凝心聚力争一流

一是在监管理念上强化“四个观念”。强化依法治理的观念,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执法的质量和成效,真正做到“执法一家、规范一家”。强化齐抓共管的观念,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综合施策、多方发力、齐抓共管。强化事前预防的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到事前预防上,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每月形势分析制度,做到研判在早、预防在先、处置在前。强化标本兼治的观念,在毫不放松隐患治理、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治标工作的同时,坚持不懈地夯实安全基础,注重源头治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加快构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责任网。

二是在工作实践中处理好“四对关系”。处理好底线思维与高线标准的关系。底线思维,就是安全生产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高线标准,就是不满足于做了,而是要以高标准把工作做好、做到位。只有高线标准坚持好,底线才能守得牢。处理好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关系。在现阶段企业自觉性不够的情况下,安监部门决不能因为强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而减轻履行监管的责任和力度,必须以严实硬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处理好常态工作和集中专项整治的关系。日常监管、检查执法等常态工作与专项治理、大检查等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监管的新常态,必须统筹协调,找准契合点。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保证,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做到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三是在工作实绩上体现“四个一流”。要有一流的精神状态。全系统干部职工必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功德无量”的事业,自觉做到爱岗敬业、甘于奉献,面对困难不抱怨、遇到挫折不气馁、肩负重压不后退,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要有一流的工作标准。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不能有差不多、过得去的思维和想法。一处细小的隐患就有可能演变成事故,一时监管不到位就有可能留下后患,一项工作不落实就有可能埋下祸患。要树立“今日事今日毕”的理念,即使是一时难以完成的工作,也要抓紧时间完成。任何一项工作的落实,不能满足于做了,不能开个会、发个文就了事,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工匠精神把工作做到位、做极致。要有一流的能力素质。通过组织参加各类专题辅导、专业培训、网络学习,组织系统内业务学习大讲堂等形式,改善安监队伍的知识结构、提升安监人员的专业素质;通过岗位练兵、执法案卷评查等实践,提升安监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安监人员的思想防线,自觉做到遵纪守法、秉公用权。要有一流的工作业绩。每个条线、每项工作,都要拉高标杆、自我加压,全线发力争一流。推行各专业条线(领域)单项工作考核通报机制,定期点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修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继续实施差别化考核。完善机关绩效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结果与工作过程并重、平时工作与年终考核结合,激发干部职工争先进位意识,力争各单项工作在全市、全省保持领先,积小胜为大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整体上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安监系统“转作风、敢担当、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竹林任组长,市安监局各分管领导和各辖市(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安监局李士庆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关各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本部门(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各项任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前安监系统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排查,聚焦问题、见事见人。要多从自身找问题,多从主观分析原因,立足本职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市和辖市(区)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每人全年至少要形成2篇调研报告。部门(单位)负责人全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文章。

三是突出制度建设。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市安监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日常绩效考核制度、请休假管理办法,修订机关制度汇编;完善业务工作类制度,出台《常州市安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廉政教育制度等。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认真开展制度的评估工作,突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明确目标任务。要将主题实践活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服务全市“重大项目增效年”活动结合起来,将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单位)、细化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见成效。要通过各种会议和简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大力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一批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气氛。要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对于作风转变不积极、提升效能不明显、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请各地区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将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市安监局办公室,12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人:市安监局办公室郭达,联系电话:85683106,邮箱:578216365@qq.com

 

附件:1.常州市安监局领导挂钩联系安排表/uploadfile/ajj/2018/0227/20180227095252_31475.doc

      2.常州市安监局干部挂钩帮扶安排表/uploadfile/ajj/2018/0227/20180227095303_48843.doc

中共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8年2月23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电话:0519-85683106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